蓄電池核對性充放電時防止過放電(充電電壓低)造成極板短路應注意下列事項。
? ? ? ?(1) 進行核對性充放電時,其放電容量不能超過蓄電池額定容量的50%;60%,放電終止時其單臺蓄電池的端電壓為1.9V,進行全容量放電(以10h放電率),放電到終期,其單臺蓄電池電壓達到制造廠所規定的終了電壓為止,放電完后應立即進行充電(均衡充電)。
? ? ? ?(2) 進行充電時,其充電電流須按制造廠規定進行。
? ? ? ?(3) 在充電過程中要測量電解液的比重,若不符合規定,應進行調整。
? ? ? ?(4) 過充電時,應先將蓄電池充好電,然后將充電電源斷開,盡可能將蓄電池的所有負荷切斷,只剩下必要的信號裝置,靜止1h,再重新連接充電,充電電流值應為10h。放電電流的0.5~0.75倍,一直進行到極板上都發生劇烈氣泡;然后再切斷充電電源,將蓄電池靜止1h,這樣每隔1h充電,一直進行到在接通電源后馬上發生強烈的氣泡(即電解液沸騰現象)為止。
? ? ? ?(5) 為避免隔板迅速損壞,充電過程中電解液溫度不應高于35~40℃。